8月10日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了《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》,其中有一项是关于“连体包装、套餐农药”销售的规定,农资商们要注意了!
此次通知明确指出各省(区、市),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以委托加工为名,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、套证套牌生产经营、销售连体包装、套餐农药等违法行为的,要依法查处!
今天我们以问答的形式,对这个政策详细解读一下,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想了解或者有疑问的地方,可以在下方留言区留言,后期我们会再次汇总!
1. 什么是连体包装、套餐农药? 为什么会受到厂商推崇?
由于病虫害频发,抗药性加重,单一药剂无法解决实际问题,需要2种以上的药剂混合使用,所以就有了连体包装、套餐农药。
之所以会受到厂商推崇,原因有4点:1、农业市场需要;2、农药价格太透明,单一药剂利润单薄;3、登记门槛过高;4、部分厂家以套装包装为掩护,兜售非法假劣农药。
2. 农资商以连体包装、套餐农药形式销售是否合法?
农资商个人在销售时,如果是根据作物病情和性质配药销售,则不属于违法行为。
如果在生产、销售环节自制连体包装、套餐农药属于违法行为,因为它不符合农药包装和农药包装通则,也不符合农药经营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管理办法。
由于农药包装有明确要求,像这种连体套餐,都是厂家为了多卖药,把它组合到一起,组合包装上又没有体现出任何信息,其实它是一个全新的产品了,这个肯定不合格的。
套餐农药就是一个中转袋,上面写着套餐,但任何信息都没有,像这种的话,卖给种植户,种植户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,容易造成问题。
3. 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行?
连体包装和套餐一直都不鼓励这样销售,只是之前未在通知里写出来,现在下发了通知,从这个通知开始就不能再卖了!
4. 农资商开处方行为违法吗?
开处方有处罚吗?
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农药经营者“开处方”的权力及方法。农药经营者以开处方形式形成的“套餐”明显不属于违法行为,当然农药经营者不可以“加工”方式将不同农药产品组合具有新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的新包装。
目前对农药经营者开处方行为是管理性规范,没有对此进行处罚的依据。但是,如果农药经营者指导错误,农药使用者可以据此要求承担民事责任。
5. 套餐农药、连体包装库存如何清理?
方法1.农资商该往厂家退就往厂家退,让厂家处理这些东西。
方法2.其实把包装打开了,单独卖也是可以的,但别套在一起卖,因为套在一起就是一个新产品了。
6. 农资商在清理“套餐和连体农药” 过程中被查到会罚款吗?
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相关人员回应称:目前还没到罚款的程度,所以短期内不会罚款,但会提醒。
其实,之所以限制连体包装、套餐农药,是因为套餐里有很多厂家的产品,而且组合套餐并没有科学判断及包装说明,如果出现药害,无法判断是哪种药出现的问题。
以上就是关于连体包装、套餐农药的政策解析,大家在经营农资店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定销售不得将整体套餐夸大、超范围、超剂量宣传推广
如果你身边有销售套餐农药的农资朋友,快!转发给他!!
让他也赶紧看到这些政策通知!
(本文部分内容来自华农云哥短视频,问题2为农药管理司电话回应内容)